1.党坝乡银郎村泽旺哈姆家意外失火,致房屋全部损毁,死亡1人(家庭主要劳动力),根据《马尔康市红十字人道救助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拟给予该户5000元救灾资金。
2.草登乡斯尼村一组吴吴家意外失火,致房屋全部损毁,根据《马尔康市红十字人道救助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拟给予该户3000元救灾资金。
马尔康市红十字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