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府办发〔2018〕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马尔康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马尔康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专项规划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市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机遇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攻坚期,更是奋力拼搏,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同时,“十三五”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攻坚时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全面建设美丽、富裕、幸福、法治、廉洁马尔康的关键时期。为引领“十三五”时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特编制本专项规划。
一、马尔康基本概况
(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1.地理位置
马尔康,藏语意为“火苗旺盛的地方”,引申为“兴旺发达之地”。是以原嘉绒18土司中卓克基、松岗、党坝、梭磨四个土司属地为雏形建立起来的,亦称“四土地区”。县城马尔康镇系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府驻地,是全州政治、文化、金融、信息中心。
马尔康市拥有丰富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是嘉绒藏区的核心地区。缤纷绚丽的植物景观和美丽的高原草甸、峡谷风光是文化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人文旅游活动的开展提供了赏心悦目的自然背景。
2.行政区划
马尔康市位于青藏高原南缘、四川盆地西北部,北靠阿坝、红原大草原,南与卧龙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小金四姑娘山紧邻,距离省会成都365公里。全市幅员面积6633平方公里,辖4镇10乡,105个行政村,238个村民小组。
(二)自然条件
全市地处川西北高原南端,属高原峡谷区,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降低,地面海拔在2180米至5301米之间,属低纬度、高海拔的特殊地理与高山峡谷立体气候,具有“冬干夏湿、雨热同季、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的特点,自然资源得天独厚,中药材资源丰富独特,是四川省重要的中药材原产地。年均气温8—9℃,年降水量753毫米,年均日照2000小时以上,绝对无霜期120天。空气质量达到全国Ⅰ级标准。
市境内交通便利,国道317线纵贯全境。移动电话、程控电话、无线寻呼网络覆盖城区和所有乡(镇)。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100%。
1.水能资源
马尔康市境内有丰富的水资源,境内河流湍急,湖泊罗列。市域内树枝状水网密布(共有3河69条溪),溪河高度发育,河谷幽深,水流湍急,落差大,流域广,水能资源极为丰富。水能理论蕴藏量达720万千瓦。
2.矿产资源
具有优越的成矿地质条件,主要矿有锂、硅、钽、铌、金、铝、锌、铅、钛等17个品种。其中锂矿储量达231万吨;硅矿250余万吨,品位高达99.2%。同时还有大理石、花岗石、石英石等非金属矿。
3.农牧资源
马尔康市属半农半牧的高原山地线,水草丰茂的高山草场占全市总面积的15.8%,是适宜畜牧业生产的天然牧场。耕地面积9.3万亩(国土二调数据),草场面积427万亩,全市草场理论载畜量达22万头(只),存栏已达15.5万头(只);主要粮食作物有玉米、小麦、青稞、洋芋等;主要经济林木有苹果、花椒、核桃、梨等;主要牲畜有牦牛、山羊、绵羊、生猪;还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养獐试验场,生态养獐规模达700多只。
4.林业资源
马尔康市域内高山峡谷森林茂密,林地面积16.8万余公顷,活立林蓄积量64.3万立方米。主要树种有冷杉、云杉、落叶松以及桦、高山栎等。高山密林栖息着国家级保护动物金钱豹、白唇鹿、梅花鹿、扭角羚等,还有国家级珍稀禽类。据1985年中药材资源普查表明,马尔康市有野生中药材1303种,分属200科、596属,有全国重点普查中药材130种(占43%),资源蕴藏量2300万公斤,素有“天然药库”之称。常年出产的名贵中药材有麝香、鹿茸、熊胆、牛黄、虫草、川贝母;大宗中药材有羌活、独活、大黄、秦艽、木香、党参、当归、黄芪、赤芍、五加皮、甘松、铁棒槌等30余种。阿坝中蜂系原生蜂种,采天然中药材花蜜及百花酿制富于药效和醇香之蜂蜜,具有汤清色纯等特点,深受消费者亲睐,产品供不应求。
5.旅游资源
马尔康市境内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卓克基土司官寨、直波碉群。又因地处藏民族嘉绒地区的腹心,经过长期的民族融合,形成了别具特色的嘉绒藏族风土人情,独特的垒石为屋建筑传统和“邛笼”式建筑风格,悠久的嘉绒藏戏艺术,别具特色的饮食文化,异彩纷呈的嘉绒服饰,气势宏伟的锅庄舞,制作精良、独具特色的民间工艺品,神秘的大藏寺,精美的唐卡画和绝伦的酥油花等等,让人留连忘返,倍感神秘,是阿坝州以嘉绒民俗风情为特色的旅游胜地。绮丽的高山峡谷风光,既具有雪山的巍峨峻美,又有河谷春的花艳、夏的浓郁、秋的多彩、冬的粗犷。杜鹃、红叶、悬冰、流珠、把马尔康的春、夏、秋、冬描绘得斑斓艳丽,圣洞、城堡、古岩画、土司官寨把马尔康神奇的故事演绎得悠远神秘,奇石、奇树、岩泉、飞瀑更为马尔康平添无限魅力。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辖区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水质均达到Ⅱ类水域标准,全市声学环境质量均达到2类标准。
(二)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全市着力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农业、城市绿化等重点工程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市常年管护林地面积达209.02万亩,人工造林1.121677万亩、封山育林1.9421万亩、森林扶育1万亩。实施草原补奖政策;全市每年到户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326万元,已修建140户牲畜暖棚、2个草原固定监测点等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全市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7项,投资7803万元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投资1269.6万元完成避险搬迁户750户。全市开展河流生态恢复治理,投入资金8016.1万元,新建堤防18.194公里,治理水土流失4.7平方公里。
(三)总量减排圆满完成
全面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结合市域实际紧紧围绕污水处理厂改造、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治理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减排工程,完成阿坝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到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1150吨、120吨、134吨、55吨以内,超额完成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削减任务。
(四)生态创建稳步推进
按照建设生态州的城市要求,积极推进全市生态县的建设,完成省级生态乡(镇)7个、省级绿色社区1个、省级生态村4个、省级绿色社区先进单位1个、州级生态家园23户、州级生态村28个、县级文明生态村4个。
(五)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完成改厕4619户,改圈4814户,修建垃圾处理点341个,道路硬化189.26公里。投资1009.8万元用于卓克基镇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建成幸福美丽家园105个、特色魅力乡(镇)6个、精品旅游村寨5个、特色旅游示范户58户,马尔康城区获得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称号。
三、“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形势
“十三五”是我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期,将面临四个重要的战略机遇。一是国家、省、州将把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总体布局,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已成为转变经济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二是产业结构的加快调整将使结构性污染态势发生根本转变。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充分发挥独特的州府所在地和地域区位中心“两大”优势,深入挖掘水电、文化、生态“三大资源”,着力培育壮大有机农业、水电工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四大”支柱产业,产业结构由“重”调“轻”,并向低污染、低能耗物耗、高产出的结构特点转变,将有利于缓解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利于更大力度、更深层次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三是新一轮生态创建将有力推动各项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力争2019年、确保2020年建成国家生态县的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将更加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完善机制体制,切实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推进重大工程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质量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提供更加广泛的社会基础。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大幅增强,对生活环境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高涨,支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也将面临着严峻挑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全市结构性污染问题仍将继续存在。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压力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资源需求继续增加,减排因子增加、减排范围进一步扩大,对主要污染物减排的要求更高、考核更严,减排工作进入结构减排的攻坚阶段,抑制增量、削减存量的任务十分艰巨。三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随着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复合型污染加剧,新型污染不断显现,改善环境质量的难度随之加大,需要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和更加深入的层面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四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不断加大。由于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积累性环境风险将呈增加趋势。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土壤污染等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有可能集中爆发。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形势更加严峻。五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压力不断加大。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环境污染纠纷将不断增加,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的难度日益加大。
四、“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总体布局,紧扣“一中心一枢纽三地”发展定位,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继续改善环境质量,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生态文明新家园,实现马尔康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美丽马尔康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稳固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预防为主
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前后建成,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测、评估、预警与风险防范,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2.绿色发展、标本兼治
深刻认识绿色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进美丽马尔康建设,巩固生态环境优势,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大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量、污染物产生量、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加大治理力度,按照“稳、准、狠”要求,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
3.依法治理、严格监管
以《环境保护法》实施为龙头,加快重点领域资源环境立法,加强环境司法建设,强化法治。向环境污染宣战,从硬从严,重拳出击,严格执法,以严格的排污许可、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为核心解决污染源管控问题,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依法统一监管。
4.多元管理、社会共治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提升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建成环境保护统一战线。
5.分工合作、分布实施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外,还涉及林业、农牧、水利、国土、城建等多个相关部门,需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分工合作。采取分布实施方案,以推进周期较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6.深化改革、制度创新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落实规划,以规划部署改革,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政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金融,大力推进主体多元、手段多样的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强化市场驱动激励机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市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全面建成国家级生态县。
以2015年为基准年,到2020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具体目标为:
1.环境质量目标
(1)大气环境:全面达到二级标准,总体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2)水环境:重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保持优良,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
(3)土壤: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且力争达到州级考核要求。
2.生态保护目标
(1)依法规定并管控生态保护红线
(2)全面实现草畜平衡,两化(退化、沙化)草原治理率达45%,草原生态步及良性循环。
(3)森林覆盖率达60.39%(含灌木),蓄积量达0.5104亿立方米。
(4)新建矿山、水电资源开发破坏生态恢复治理率达100%, 力争历史遗留矿山、水电资源开发破坏生态恢复治理率100%。
(5)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是4.76%;加强岷江柏自然保护区内国家一级重点植物的保护(红豆杉);国家二级重点植物的保护(岷江柏、四川红杉、四川牡丹、独叶草等),确保现有面积31600公顷不再减少。
(6)创建多层次的生态文明示范,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7)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实现零增长。
(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绿色有机肥使用增长30%以上。
(9)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优”级。
3.总量控制指标
(1)主要污染物。2020年,化学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增量控制在5%以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10%。(备注:主要污染物削减比例为全国性指导目标,“十三五”期间以阿坝州对马尔康下达总量控制指标为准。)
(2)行业流域性指标。铁合金、工业硅、水泥等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增量控制在5%以内。
(3)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新增。
4.其他指标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5%,万元GDP用水量降低10%,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保持在3.5%以上。
五、“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绿色发展,构筑生态家园
1.划定并管控生态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维系生态安全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以《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全国主体功能区》和《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为依据,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十三五”期间,全面启动并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主要集中在水源涵养重要区、土壤保持重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对构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同时还包括法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公益林、天然林、特殊物种栖息地、重要湿地和草原等区域。
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把生态红线作为维护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的警戒线、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敏感、脆弱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主要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为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逐步形成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目标考核责任制、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及绩效考核机制,到2020 年,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推动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多规合一”的前提和基础,控制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开发边界。分区分类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绩效考核、产业退出机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强化生态状况监测,定期发布红线绩效考核结果。加快设立统一规范的标示标牌,开展现状调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识别受损生态系统类型和分布。制定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案,选择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为主导功能的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一批保护与修复示范。明确环境准入条件,制定更严格的排污许可限值和管理要求,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2.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监管
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能源消耗强度控制,做好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资源环境开发强度,对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地区采取限制性措施。
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严格限制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开发活动。
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突出生态和文化特色,注重文化繁荣与全域旅游双向互动、融合发展,完善旅游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监管。整合旅游资源,突出特色引领,弱化旅游“淡旺季”, 拉长旅游时间链条,开发冬季旅游和季节互补旅游产品,打造不同时节旅游重点,降低因游客在夏季和黄金周集中进入造成的环境压力。引导扶持乡村旅游发展,实现“季季皆风景、全时有看点”目标。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融互动,促进旅游向康养旅游、度假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特种旅游等多元复合旅游转型,实现“行行融旅游、多元促发展”目标。
因地制宜发展矿产资源加工业。合理划分矿产资源准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在生态重要区和敏感区,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环境门槛,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标准。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违规采矿等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对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暂停审批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的环境治理和恢复,建立矿山开采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制度,推动矿山开采的生态修复。
规范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划分水能资源适度开发区,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开发水能资源,在确保流域水生态系统、地质遗迹、文化遗产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开发。严禁开发装机容量2.5 万千瓦以下水电工程,限制开发重要径流和水源地水能资源,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前提下,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电站,推进大渡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梯级开发。建立健全水能资源开发综合决策机制,严格水能开发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提高生态保护和恢复建设标准。加强水能资源开发项目运营期间的生态环境监控,建立流域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实施流域生态调度,完善监控设施,确保下泄生态流量。推行水电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制度,完善生态保护措施。从水生态系统健康的角度,重新审视和合理调整各流域水电开发规划,控制开发强度,以珍稀鱼类保护为目的,加强过鱼设施、增殖放流、替代栖息地等建设,每条流域干流应保留不低于30 % 的原生态河流,严格执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下泄生态流量不得低于枯水期多年平均流量的10%。
3.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促进传统工业上档升级。严格行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及设备,从企业、行业等不同层面加强企业节能降耗和循环化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全面实施重点行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达标行动。综合运用电价、留存电量调剂分配、财政金融倾斜等手段,引导现有载能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硅、电解铝、铁合金等行业延伸产业链,促进电石、水泥、盐化工、电解锰等行业能效提升、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实现企业间和企业内资源循环利用。
4.引导绿色生活和消费
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行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限制过度包装。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有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电动和天然气环卫车辆、公交车辆。
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等绿色生活行动。引导消费向低碳、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推动消费结构升级。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5.大力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继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按照《阿坝州生态州建设规划》,积极开展各项实施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全市生态县创建工作。
6.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施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终生教育,把生态环保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行政学院教育,到2020 年,行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比例达到100%,中小学接受生态文明教育比例达到100%。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作用。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生态文明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倡导生态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
(二)加强生态保护,构筑生态屏障
1.加强森林保护与建设
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退耕还林建设成果,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扩大国家公益林面积,逐步提高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全面推进高海拔、干旱河谷、草地沙化等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实施造林试验示范,加快灾区受损生态系统的植被恢复。加强封山育林、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通过抚育、补植等手段,并加强管护,优化树种组成,培育目的树种,提高林分的生长状况和质量,扩大森林面积,有效增加森林碳汇。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景观、社会、经济效益,至2020年使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至60.39%,森林蓄积达到0.5104亿立方米。
2.扎实推进草原生态建设步伐
稳步实施休牧、轮牧、禁牧战略方针,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草原生态服务功能,贯彻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落实禁牧补助、草原平衡奖励政策,逐步建立适合牧区实际的草原生态保护制度。
全面推进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定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严格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开展草原确权承包试点,严格落实草原管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积极推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至2020年,草地植被盖度达到86%以上,基本实现草畜平衡。
3.开展“三化”草地治理
坚持“以草定畜、增草增畜、草畜同步发展”原则,对超载区进行行政控制,推进“人草畜”三配套和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实现草畜平衡,转变数量型畜牧业观念,推行退牧、禁牧、划区轮牧和季节性休牧制度,改变传统的畜牧业经营方式。逐步推行舍饲圈养方法,在提高畜产品质量和数量的同时,压缩冬季牲畜存栏头数,发展效益型畜牧业。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加大人工、半人工草地建设。发展饲草饲料专营企业,鼓励将农区秸秆加工成饲料,增大桔秆饲料的比例,在提高畜产品质量和数量的同时,减轻畜牧业对草地的压力。
加快沙化、退化草地的综合治理,遏制沙化土地扩张。采用造林、植灌、种草、封山(沙)育林(草)、草方格和蓄水等方法,尽快恢复沙化土地的植被和生态。加强林草植被管护,遏制沙化扩张趋势。综合防治草原鼠虫害,加大灭鼠力度,大力推进草地虫害防控。配合实施牧区草场保护及“三化”草地治理项目,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现状,提高草原抗灾能力,加速草原生产力的转换,增加牧民收入,减轻草原压力。
4.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全面推动水土保持科学发展,防止新的水土流失,有效减缓现有水土流失强度,减少水土流失面积,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并初步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施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集中整片综合整治。结合河道治理、乡村公路建设和村镇建设。把水土流失治理与重点工程造林相结合,对于已建水保工程进一步加强维护管理,充分发挥其效能。在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宣传,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计划“十三五”期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
5.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进一步加大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多样性、景观保护力度。加强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州生物多样性数据库,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加强野生动植物野外巡护和执法监管,确保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地方特有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典型闭矿区生态修复和中小河流河岸带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对水域环境及水生生物资源的修复和保护,确保在各功能区、典型闭矿区生态修复和中小河流河岸带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对水域环境及水生生物资源的修复和保护,确保在各流域保留一段完整的水域生态系统。
完善自然保护区布局,进一步提高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护设施和设备。建立协调管理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偷猎、乱采行为。开展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畜禽遗传资源、农作物及其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珍稀特有水生物种资源调查编目和保护工作,使重要物种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大自然保护区自然生态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自然生态保护地区保护效能,对自然保护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改善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避免自然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6.加强生态扶贫建设
实施生态建设扶贫专项行动,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政策机制。围绕州委“三个覆盖、三个统一、三个长效机制”要求,按照“公退民进、退一还五”原则,把生态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突破口,打破行业、地域界限,以“大生态、大保护、全覆盖”为方向;以“生态资源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管护建设职能全覆盖”为目标;整合各类生态资源管护资金,建立“村两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型职业农民模式,依托全市10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938名贫困人口参与生态管护,获取政策性收入。形成以群众为主体的全新的生态资源管护新机制,构建以“公益性岗位+政策性收入+生态红利”为主的全方位、可持续的扶持政策。
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态面貌和产业发展条件,将改善生态环境和助农增收奔小康相结合,抓好生态扶贫产业建设,确保农牧民从生态建设上获得收益持续增加。
(三)加强环境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1.巩固提升饮水安全
科学划定和调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集中式水源保护区调整优化和规范化建设,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应急处置设施建设。开展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物普查,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推进城镇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的调整和完善。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管,加强环境污染监测和预警,对沿江沿河化工企业、重金属污染企业,所有涉及尾矿库的工矿企业开展汛期和枯水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所有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域标准,保证饮用水安全。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水源地水质监控体系,合理设置饮用水水源的监测断面、监测频次和监测指标。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州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阿坝州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区划》对全市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和饮水安全进行有效保护,确保全市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整治
(1)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在加强城镇治污、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的基础上,合理布局、理顺和调整城区的排水通道,基本消除城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道的现象。采取就近接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生态处理等不同模式,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到2020年,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0公里,处理能力达1.2万吨/日;新建沙尔宗镇乡污水处理厂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0个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
推动城镇生活节水,加强节水宣传,建立完善的节水法规体系。通过3.22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鼓励并大力提高用水利用率。大力推进创建“节水型城市”,凡新建房屋建议采用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器具。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和网络改造,降低输配水管网漏水率,全面提高城镇生活供水率。
对于农村水环境污染较严重且暂无条件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厂的乡(镇),可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选择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地埋式污水处理等技术模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发挥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的示范作用。
(2)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在工业企业布局时要充分估计和合理利用大渡河水环境容量,充分利用水体的自净能力,调整好污染负荷的分布。严格控制新污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立新建项目排放总量审批制度。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加大落后、过剩产能淘汰力度,完善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治理任务,重点控制矿产开采、冶金类工业污染,加强有色金属冶炼废水治理。对重点工业企业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废水进行污染综合治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准入政策,部分行业不再新增产能,禁止新增限制发展类产业项目。
3.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强化扬尘和烟尘污染控制。推进城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交通源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机动车大气移动源。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严格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大力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大桔秆禁烧力度,提高空气质量优良指数。加强城镇天然气管网配套建设,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比重,削减燃煤用量。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杜绝油烟排放带来大气污染。逐步推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 2)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加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加强实施清洁生产,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以及脱硫、脱硝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研究推广经济、适用、高效的脱硫、脱硝技术和设备,加强监管工作,控制燃煤(油)含硫量。严格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电力、建材、黑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大气污染排放。严格审批新、改、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特别是水泥、冶炼等高耗能产业的审批,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发电机组,加快油气管道建设,改善工业能源消费结构,确保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指标内。实行工业锅炉、炉窑改造,削减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对燃煤锅炉、炉窑的监督管理,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没有设施或治理不达标以及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限期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城市规划的排污单位应予关闭或搬迁改造。
(3)深化移动源和面源治理。综合整治机动车大气移动源。严格新车排放标准,推动油品配套升级,推广清洁能源汽车。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鼓励绿色出行。加强柴油车尾气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强化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强力控制垃圾及桔秆焚烧、工地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加强城镇绿化建设,减少城镇裸土面积。
(4)有效防治餐饮油烟污染。重点推进城区范围内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加强综合执法检查,推动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饮食业经营者应当按规定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严格控制旅游餐饮带来的油烟污染。
4.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处置
(1)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产生总量,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处置进行全程控制,实施从源头到终端的管理,有效控制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完善工业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系统,建立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体系。
(2)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采取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卫生填埋处理方式,加大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布局,逐步建立完善城镇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系统,对现有垃圾填埋场进行改造,加强渗滤液安全处置。坚持热解气化和填埋相结合,稳步推进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全覆盖。全面整治不符合环保标准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对服务期满的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进行热解气化,消除安全隐患和延长库容填埋年限。大力推行垃圾焚烧发电,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重点实施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加快推进城镇垃圾收运体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和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到2020年,城镇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个,每个乡(镇)都建成(改造)垃圾中转站,新建三个镇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同步建设渗滤液收集池,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3)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加快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系统建设,重点开展金属冶炼业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矿山开发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污染治理,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企业和设备工艺,对产生危险废物污染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现有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继续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同时,引导企业加强尾气净化、污水处理等设施的改造和投入,或者按要求将处理后产生的废物交由有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企业无害化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实施土壤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推进土壤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完善土壤环境监测制度,以农用地、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为重点,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工矿企业及其周边、设施农业集中区为重点,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建立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网络。定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评估。
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2020年底,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优先保护区、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强化农用地周边涉重金属、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建设项目的准入约束,规范化肥、农药中重金属等有害成分含量,严控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从严控制污水灌溉和污泥农用,控制农业生产过程环境污染。对未污染耕地实施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农产品质量监测,采取农艺调控等措施,降低土壤农产品受污染风险。
6.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1)农村安全饮水。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要求,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开展农村和农牧区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开展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必要时布设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水源周边截污工程,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水源水质保护相关规定和办法。
(2)逐步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农村沼气建设和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畜禽养殖,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推广沼气和堆肥综合利用,实现养殖废水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在散养密集区,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环境保护措施。在“十三五”期间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并规范管理。全面排查农户自建的小型畜禽养殖场,逐步取缔已建的非法小型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小型养殖场规模必须与周边土地消纳能力相匹配,禁止在河流上游建设畜禽养殖场。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建设生态沟渠、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并综合利用。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积极推广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施肥技术,在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引导农牧民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减少氮、磷污染,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降低农药残留,严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到2020年,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化肥、农药使用实现零增长。
(四)防控环境风险,构筑安全底线
1.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统筹考虑各类风险源危害性和敏感目标脆弱性,建立健全多层级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强化环境风险物质监督管理。将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加强典型环境风险区域和关键环境风险问题领域综合管控。加强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物质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完善环境应急响应分级体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推动环境损害赔偿试点。
2.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和风险管理水平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重点解决问题突出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环境监管,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3.推进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释放和转移情况定期报告等制度,提升化学品管理基础能力,加强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监管。
(五)建设智慧环保,提示监管能力
1.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
(1)全面实行环境质量管理。完善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指标体系,将影响范围广、改善需求迫切,有利于统筹全局的重要环境指标作为环境质量约束指标。优化环境目标指标表达方式,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盼与主观感受。实施分区、分级、分类、分期的环境质量目标差别化管理,创新城乡协同治理。不断提高基本环境质量类生态产品的供给水平。加强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建设。
(2)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推动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共享、自动预警,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构建环境目标责任考核问责体系,强化对党委政府环境责任考核,实行环境质量排名制度。
2.提升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环境监测要素和点位布局,拓展环境质量监测项目,优化环境监测网络,开展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建立监督考核体系。完善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地面监测站点,构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敏感水体水质预报预警,加强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
3.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加强环保监察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有序整合部门环境监管力量,强化环境监察人员轮训。完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全面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推进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4.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推进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力争2020年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全面达标。
5.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立足马尔康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战略要求,紧紧围绕环保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环保人才队伍为目标,加强环保系统内的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基层实用人才和环保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训,统筹推进各类环保人才队伍建设,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六、重点工程
(一)生态保护建设工程
巩固发展“十二五”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果,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退耕还林、森林经营、生物多样性保护、退牧还草、水土保持、沙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
1.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
常年有效管护森林面积209.02万亩,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 108.35 万亩国有林和100.67万亩集体公益林进行生态补偿;争取实施人工造休0.3万、封山育林2万亩。
2.退耕还林(草)工程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3.7万亩,新增退耕还林0.6万亩。
3.“两化三害”草地治理工程
草地植被盖度达到86%以上,基本实现草畜平衡。
4.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与恢复工程
在马尔康白湾乡、党坝乡等干旱半干旱地区开展生态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构成为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20000亩,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为天保工程建设资金;经济林基地建设栽植核桃2088亩、林药8200亩,投资1982万元,资金来源为十三五规划国家投入;农户种植花椒、核桃700亩,投资210万元,资金来源为林业产业扶贫资金;生态护林人员专项经费730万元。
5.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加强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认真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宣传活动。在全市主城区各宾馆、餐饮、集贸市场开展野生动物执法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了违法分子,依法规范野生动植物的经营利用行为,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疫源疫病防治等情况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及时查处各类野保案件,预防重特大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发生。
6.水土保持建设
继续抓好重点地区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水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
7.加强生态创建
启动国家生态县创建。到2020年,力争全市30%以上的乡(镇)达到国家生态乡镇的标准。
8.绿化全川
深入开展城区机关义务植树活动,建成义务植树基2个;实施国道317线梭磨乡马塘村至松岗镇干线绿化工程。
(二)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以改善环境质量、防范风险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推进城镇饮用水保护保护、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城乡生态构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工程。
1.水源工程
新建城市备用水源。启动并建成磨子沟备用水源。
2.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1个(沙尔宗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0个,管网建设10公里。
3.农村垃圾处理池
收集汇总各乡(镇)分行业上报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需求表,全市新建垃圾处理池10处,分别拟建在龙尔甲乡3处、白湾乡2处、卓克基镇2处、沙尔宗镇3处,预计投入资金7万元。
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以村庄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为主,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养殖业污染治理、重点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士壤修复、农村面源治理。
(三)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1.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
按照全国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十三五”期间,开展环境监测3 级站标准化建设。购置安装监测仪器设备,力争“十三五”末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接受验收。
2.空气环境自动站升级项目
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对空气环境自动站配套备用站点。
3.地下水水质监测和保护工程项目
“十三五”期间配合州级组织开展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地下水质监测与调查。
4.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移动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按照国家环境监察能力西部建设标难,强化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协调配合州级采购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设备并完善设备的使用。
5.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按照全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二级标准,开展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配备仪器设备。
七、“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保障措施
1.组织管理
把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考核体系,逐级签订环保目标责任状。建立环境保护进展情况监测评价制度,对各地和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进行全面统计、监测和评价,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加强评估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建立重金属污染、饮用水源污染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开发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体系,开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法规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经济影响评价。
2.资金投入
加大公益性、基础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投入力度,确保公共财政对环保的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全面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付费制度,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的收费标准,推进市场化运作,实现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提高环保投资效益。
3.执法监管
建立和完善州、市(区)分级管理机制,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辐射、宣教、信息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加强固废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和水平,建立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环境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能力,建立先进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系统和救援队伍,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能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对全市在用放射源实施在线监控,促进省、州、市(区)、用源单位四级监控信息共享,实现放射源由人防向技防的转变。建立我市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加强排污申报的核定,调整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处罚震慑力。
4.宣传教育
健全环保宣教机构,建立环境宣教网络体系,积极培育环境宣教中介机构和民间社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普及环境科技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积极发展生态文化,在全社会营造生态文化氛围。加强环境标志认证,倡导绿色消费,逐步建立环境友好型消费体系和生活方式。推进城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重点城市饮用水水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和公众听证制度,使公众充分享有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议事权,积极参与区域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疏通环保投诉渠道,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定期公布环保违法企业,公开曝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广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二)规划实施
1.明确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能分工,将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环保部门负责规划的协调和环保工作的统一监管,市发改、经信、财政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清洁生产、进出口贸易、生态补偿价格政策等方面,组织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科技部门应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科研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协同加强环保执法。住建、国土、交通运输、卫生、农业、水利等部门应依法加强本领域环境保护和资源管
2.加强监督管理
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要求,实施“十三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建立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明确各项工程的责任单位、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来源,加强重点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开展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定期分析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实施项目建设动态调整管理,确保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3.实施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评估制度,每年对规划任务与项目的进展情况、总量控制等进行调度分析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各地每年向上级政府报告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工作进展,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