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府办发〔2018〕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
《马尔康市地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马尔康市地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印发了《四川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在2017年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整改的基础上,我市再次自查形成问题,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绿色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提升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保障饮用水安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绿色生态廊道。
二、整治范围
马尔康市大郎足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其中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存在少量的生活面源污染和极少的畜禽散养问题,为此次整治范围。
三、目标任务
解决马尔康市大郎足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中少量生活面源污染和极少的畜禽散养问题带来的潜在污染问题。
四、整改措施
在满足取水口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拟在大郎足沟沿线的5条支沟中设置取水构筑物联合取水,将取到的水汇合到取水主干管中送入水厂进行处理。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31日),准备阶段。一是召开马尔康市大郎足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2018年6月1日—2018年10月31日),水源地技术划分。完成水源地划分技术方案的划分、评审及上报审定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并按要求整治到位。
六、组织保障
根据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7年5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研究会议,成立马尔康市地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窦孝解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阎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飞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胥明碧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马吉蓉市委市政府目督办主任
张满友市住建局局长
张君鉴市环林局局长
牛培剑马尔康镇镇长
顺岗市明珠供排水公司董事长
七、任务分工
市纪委、监察委:加强整治行动中的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
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加强整治行动中的督查,督促整治任务的完成。
市住建局:作为主管局负责协助指导项目的实施。
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整改有关事项的统筹协调。
马尔康镇: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卫生,确保生活污水不能直排;协助各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向村民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马尔康市明珠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整改项目的实施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对于贯彻落实十九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省级督导、州级指挥、市级实施”的三级管理组织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实施”原则,落实市级具体负责领导主抓,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推进整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的先进典型,定期通报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公开曝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强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大郎足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是关系到全市饮用水安全的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加强监管、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
(四)强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人员,统一行动。市纪委、市监察委要加强整治行动中的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市委市政府目督办要加强整治行动中的督查,督促整治任务的完成。